省总发布

贵州省总工会出台“三十条”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众望新闻 日期:2022-09-05

  9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总工会获悉,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省总工会制定《贵州省总工会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及助力保市场稳供给促消费工作、建立疫情防控投入机制等六大方面提出三十条具体措施,让工会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基层。

  据省总工会财务部部长罗兴发介绍,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措施》明确提出,省总工会鼓励基层工会按规定开展节日慰问、生日慰问或工会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慰问品或活动奖品,有条件的可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基层工会可组织职工会员到省内脱贫地区开展文体艺活动和春秋游,鼓励以乡村游活动线路和形式开展春秋游。2022—2025年,省总本级每年安排资金500万元,继续对已脱贫摘帽的县级总工会实行定额补助政策,推动其维权服务项目和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助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方面,贵州省总工会从2022年起,每年安排资金500万元,连续3年支持市(州)、县(市、区)总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承办全省性的职工文体活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线上线下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各级工会开展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基层工会广泛开展“五小”活动,提升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水平,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使用职工福利费等组织职工开展的省内疗休养活动,面向一线职工,特别是苦、脏、累、高温有毒有害岗位及患职业病、慢性病和即将退休的职工。加大对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新建工会补助、探索实行非公组织工会主席补贴、健全工会社会化工作者补助等制度,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措施》还提出,贵州省内县级以上总工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规定,对承租工会所属房产的困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相关政策,减免一定期限的租金;加大对省属重点集团(公司)等工会专项转移支付经费力度,并适当向快递运输行业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中小学公(民)办学校等基层工会倾斜,保障推进城市困难职工帮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服务、特殊群体服务保障、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常态化送温暖、劳模服务等重点工作所需经费;探索通过税务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即征即返”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全力以赴助力保市场稳供给促消费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步,贵州省各级工会将建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从今年起,省总本级预算不少于500万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鼓励市(州)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省各产业(行业)工会根据本地区、本产业(行业)职工队伍情况预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疫情防控专项慰问资金,广泛开展对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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