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

黔南州总工会召开2022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发放管理工作培训会

来源:黔南工会 作者:罗飞 日期:2022-07-15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全国劳模,精准使用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解决劳模实际困难,2022年7月13日,黔南州总工会召开2022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发放管理工作培训会,就如何做好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发放管理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做好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发放管理工作,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准确上报劳模困难情况。黔南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莫利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州直基层工会具体从事全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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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业务科室负责人解读了《贵州省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就2022年的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本次申报的对象为2022年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及享受待遇人员。申报的范围包括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健康体检补助金、荣誉津贴、高龄慰问金、春节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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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利红在讲话中指出,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发放管理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强、标准要求和社会关注度高,也是巡察、专项审计和工作评估督导的必查内容。一要吃透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研究,把准吃透《实施细则》精神,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发放管理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劳模手中。二要严格履行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审核程序。各级工会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坚持“申请-公示-逐级上报-审定上报”的程序,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明确责任,做到申报不遗漏、不重复,审核不走过场。三要严格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工会财务部门、经费审查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各级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截留、挪用、冒领专项补助资金,杜绝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擅自提高补助标准。对在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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