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要闻

黔南州超龄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新闻发布会召开

日期:2024-04-24

  4月23日,记者从黔南州超龄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新闻发布会获悉,自2022年我州率先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争取超龄环卫工人参加工伤保险试点以来,实现全州34家环卫企业1152名超龄员工参保全覆盖。今年,我州扩大试点范围,将超龄女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人群享受到这一利好的民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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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根据黔南州超龄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在黔南州范围内,各行各业的用人单位(组织)使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女职工(60周岁以下),包含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返聘人员,都在该政策的参保范围内。超龄女职工可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费率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规定执行,在0.4%至3%之间。缴费基数根据女职工月劳动报酬或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确定,低于上年度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0%的,按10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缴费的超龄女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及时向经办机构报送工伤事故快报,包括伤情和救治医疗机构情况。用人单位需在30日内、职工(或家属)可在1年内向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可直接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待遇结算。

  据悉,黔南州超龄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有两个特点:一是缴费水平低,月最低缴费金额仅28元/人。二是享受待遇项目多且待遇水平高。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女职工发生工伤,可报销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等费用,其中,工伤医疗费报销额度不设上限;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伤残等级的伤残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级可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还可享受护理费待遇。因工死亡的,目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103.64万元,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还可以按月领取抚恤金待遇。

  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限制,超龄人员工伤保险问题一直是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盲区和重点内容。黔南州超龄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出台,恰好填补政策的盲区,为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有效的可供参考的实践经验。

  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贵州民族报、黔南州融媒体中心等省、州媒体、单位及黔南热线、中经全媒体商业平台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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