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三都县总工会“四强化”抓好经审工作

来源:三都县总工会 日期:2024-01-12

  三都县总工会经审工作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州总工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经审工作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大力推进工会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围绕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的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为助推全县工运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强化经审组织建设,发挥经审队伍作用

  一是强化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三同时”。三都县现有基层工会组织372个,所属经审组织372个,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都能做到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确保经审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做到“三同时”。经审会委员严格按照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财务等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审会委员的原则,指导各基层工会规范配备经审会委员。二是配齐配强经审委领导班子。县总工会召开三都县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7名新一届领导班子和7名新一届经审委员会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县总工会经审委员会领导班子。经审委主任由县总工会驻会副科级干部担任,副主任由县审计局副局长担任,其他委员分别由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委编办、街道办事处等5家单位工会主席组成,他们长期从事审计、财务、会计、统计、巡察等工作,部分委员持有审计、会计相关证书,平均年龄在38岁以下,组成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经审队伍,为全县的经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经审制度建设,完善审计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经审制度体系。在严格执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及省总、州总有关经审制度的基础上,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经审工作职责、学习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制度、廉洁自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等7项经审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规范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经审工作,使经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夯实经审工作基础,保障工会经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规范经审工作运行机制。县级工会领导班子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并自觉接受工会审计监督;保证经审会主任参加或列席主席办公会、常委会和研究重大经济活动的会议。经审办主任参加或列席涉及工会经费、资产和相关经济活动的会议,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及其它经济活动时,充分听取经审意见,切实保障工会审计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三、强化经审工作力度,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县委巡察部门联动,在全县启动巡察工作同时增工会经费巡察内容,开展巡察工作时对各基层工会经费同步巡察,巡察后将各基层工会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县总工会经审委,经审委结合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培训,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定期对各基层工会进行回访监督,确保各基层工会规范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二是严格规范审计审查。严格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相关规定,下发《三都水族自治县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收支审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以及职工福利、活动等支出合规性进行监督,指导基层工会对经费管理进行自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2022年以来,共审计10余家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整改意见66条,完成整改66条,整改率达100%,促进了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工会经费的科学管理与使用,确保工会经济活动合法规范运行。未来5年我县重点审计县委部门、政府部门、镇(街道)、部分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等领域的基层工会,力争全覆盖,着力提高审查审计监督成效。

  四、强化经审业务培训,提升审计监督能力

  一是强化经审业务素养培训。为提高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水平,推动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县总工会经审委深入基层工会指导经审工作,让基层工会经审人员掌握经费审查工作流程。组织经审干部开展集中学习,鼓励干部自学《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审计法》等有关经审工作的法规政策、专业知识,了解审计工作动态,更新观念,拓宽思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懂得审计规则、懂得方针政策、懂得全局工作。二是强化经审业务能力培训。举办全县基层工会财务、经审业务培训班,同时以全县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县劳模宣讲会、全县副科级领导干部大讲堂为契机,对全县领导干部、工会主席、工会业务人员开展工会经费规范使用培训,共计1000余人次。并将关于工会业务相关规定文件编制成册,通过基层组建工会、业务培训会、深入基层业务指导等方式发放工会文件选编,共计2000余册,有效提高我县工会经审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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